十堰廣電訊(見習記者 魏俊 杜歡迎 通訊員 何山)臨期食品是指即將到達食品保質期,但仍在保質期內的食品,屬于安全食品范圍。近日,十堰部分商超設置臨期食品銷售專區(qū),臨期食品不但不愁銷,還受到不少市民的青睞。
十堰部分商超開設臨期食品銷售專區(qū)
5月6日上午,記者在壽康永樂超市環(huán)球港店看到,臨期商品特惠專區(qū)設置在收銀臺附近的醒目位置,柜臺上擺放著牛奶、飲料、干果等商品,不少市民正在選購。

在這個專區(qū),商品的生產日期標簽均有明顯標注,還公示了臨界標準。工作人員介紹,臨期商品大部分是食品類,非食品類臨期商品不便集中擺放,但也設置了相應標識。
對于臨期食品,他們建立了完善的登記臺賬,每周會進行排查。該超市店長助理李雪靈介紹,以這瓶飲料為例,它的生產日期為2023年6月1日,保質期12個月,在2024年5月1日,超市會把它集中拿到臨期處理區(qū),2024年5月15日,再將它直接下架。

在好鄰居超市萬達店,收銀臺旁也設立了臨期食品銷售專區(qū),價簽上都標注有折扣信息和售價。在低溫保鮮品專區(qū),工作人員正在檢查奶制品的生產日期,將臨期奶制品移至專區(qū)擺放。

記者走訪發(fā)現,各超市臨期食品銷售專區(qū)內,同樣的商品日期不同,售價也不同,超市會根據臨期時間,標注3到6.5折不等折扣。
新聞鏈接:
什么是臨期食品?
什么是臨期食品?臨期食品的臨期有標準嗎?近日,湖北省發(fā)布《臨期食品銷售作業(yè)指南》,對臨期食品的界定、陳列、銷售等方面進行了說明。

臨期食品,是指在臨近保質期內但尚未超過保質期,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食品保質期臨界的6級標準分別為:標注保質期1年及以上的食品,臨期為到期前30天,比如罐頭、糖果、餅干等;標注保質期6個月及以上不足1年的食品,臨期為到期前20天,比如方便面、無菌包裝的牛奶果汁之類;保質期90天到不足半年的,臨界期為到期前15天,比如一些真空包裝并冷藏的熟食品,速食米飯之類;保質期在30天及以上不足90天的食品,臨期為到期前10天,比如一些滅菌包裝的肉食品、鮮雞蛋等;保質期在15天及以上不足30天的食品,臨期為到期前5天,比如酸奶、一些點心等;保質期在3天及以上不足15天的食品,臨期為到期前2天,比如牛奶、活菌乳飲料、主食品、未滅菌熟食、未滅菌盒裝豆制品等。
市市場監(jiān)管局食品流通科負責人表示,通過差異化管理銷售臨期食品,能引導消費者適度消費。同時,市場監(jiān)管部門提醒經營者在處置臨期食品時,要采取下架、退貨、銷毀等方式,并對應做好處置記錄。
臨期食品該如何選購?

臨期食品雖然屬于安全食品范圍,但市民在選購時還需注意這些事項。
臨期食品因仍在產品保質期內,因此屬于安全食品,購買食用臨期食品,可以減少銷毀食品的浪費與返廠再加工過程中的環(huán)境污染,一般打折銷售因此價格相對低廉。通常商家售賣這些臨期食品時,會設置“臨近保質期食品”、“臨期食品可放心食用”等提示用語,降低消費者憂慮,市民購買時要注意是否有相關提示。
從上個月開始,十堰市場監(jiān)管部門已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規(guī)范臨期食品銷售行動,督促商家通過設置臨期食品銷售專區(qū)、公示臨期界定標準等方式保障臨期食品質量安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市市場監(jiān)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監(jiān)管科科長何山表示,消費者在購買臨期食品過程中,如果發(fā)現商家有違法違規(guī)的行為,可以立即撥打12315投訴,市場監(jiān)管部門會立即安排執(zhí)法人員處理到位。
此外,消費者在購買時還需留意不同食品的儲存方式,對不易保存的臨期食品最好盡快食用或進行低溫保存,不要圖便宜大量囤購。
市人民醫(yī)院臨床營養(yǎng)科主治醫(yī)師柯賢飛表示,消費者在購買臨期食品時要根據家庭的消費和需求,不建議多買,避免浪費,在食用前一定要檢查食品的外包裝有沒有漏氣和破損。
編輯:陸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