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十公通〔2026〕6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有關工作要求,持續(xù)推動我市房地產(chǎn)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釋放住房公積金制度紅利,現(xiàn)結合我市實際,對住房公積金有關使用政策進行調整,具體內容如下:
一、放寬適老化改造提取條件
繳存人父或母年齡超過60周歲,對自住住房進行居家適老化改造,本人及配偶可申請?zhí)崛∽》抗e金,夫妻雙方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0萬元。
二、放寬適兒化改造提取條件
繳存人自2022年1月1日起新生育子女,對自住住房進行適兒化改造,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請?zhí)崛∽》抗e金,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0萬元。
三、提高租房提取額度
繳存人及配偶在租房地無自有住房,可申請?zhí)崛∽》抗e金。單身職工提取額度為1500元/月,已婚職工夫妻雙方提取額度為3000元/月。租住本市公租房、廉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人才住房的,按照實際租金提取。
四、增加既有住宅更新電梯提取情形
繳存人為其本市既有住宅加裝或更新電梯的,自發(fā)票開具之日起5年內,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請?zhí)崛∽》抗e金,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家庭實際支付金額。
五、增加城市更新提取情形
繳存人為其本市既有住宅支付綠色節(jié)能改造、城中村改造、老舊小區(qū)改造、城市危舊房有機更新、共用部位維修后的個人分攤費用時,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請?zhí)崛∽》抗e金,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家庭實際支付金額。
六、增加裝修提取情形
繳存人購買自住住房后,自購房合同備案或取得不動產(chǎn)權證書之日起5年內,本人及配偶可申請?zhí)崛?次住房公積金用于該住房裝修。提取標準為1500元/㎡,提取總額按建筑面積計算,最高不超過20萬元。此政策試行1年。
七、增加購買車庫(位)提取情形
繳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新購買與所購住房同一小區(qū)的車庫(位)的,自發(fā)票開具之日起5年內可申請?zhí)崛∽》抗e金,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車庫(位)總價。
八、增加支付采暖費提取情形
繳存人及配偶每年可申請?zhí)崛?次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其名下位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任意一套自住住房的采暖費,提取金額不超過該住房該采暖季的實際支付金額。
九、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1.持“武當人才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按以下標準執(zhí)行:持“金卡”的,不受最高貸款額度限制;持“銀卡”的,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現(xiàn)行最高貸款額度的2倍;持“菁英卡”的,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現(xiàn)行最高貸款額度的1.5倍。
2.購買“好房子”高品質住宅,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現(xiàn)行最高貸款額度的1.5倍;
3.多子女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現(xiàn)行最高貸款額度的1.5倍。
借款人若同時符合多項貸款額度上浮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zhí)行,即各類上浮倍數(shù)不疊加使用,以最高上浮倍數(shù)為最終認定標準。
十、優(yōu)化多子女家庭房屋套數(shù)認定標準
十堰戶籍生育多子女家庭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執(zhí)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本通知2026年5月1日起執(zhí)行。
十堰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6年4月30日

編輯:陸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