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矛盾,女子胡某持刀將丈夫砍傷,在法院審理過程中,胡某丈夫表示愿意出具諒解書,但前提是妻子要繼續(xù)和自己共同生活。胡某不愿意接受這一條件,拒絕了被諒解。

4月1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發(fā)布的該案判決書顯示,今年32歲的胡某是安徽蕭縣人。2021年9月26日21時許,胡某因家庭矛盾,趁其丈夫王某熟睡之際,持美工刀將王某的肩部、頸部割傷。王某醒來后,胡某又持菜刀將王某的頭部砍傷。經(jīng)鑒定,王某的體表損傷程度為輕微傷;頭部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頸部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
2021年10月10日,胡某主動到蕭縣某局投案。2022年2月15日,安徽蕭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胡某丈夫王某出具諒解書,對被告人胡某的行為表示諒解,要求法院對胡某判處緩刑。

2022年3月4日,胡某自書表示,如果判緩刑必須同王某共同生活,那她寧愿判實刑,不同意判緩刑。2022年3月8日,胡某丈夫王某表示,之所以諒解胡某是想讓她出來后照顧兩個孩子,和自己共同生活。胡某不愿和他一起生活,那他不再諒解胡某。
蕭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胡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關于辯護人認為胡某系犯罪未遂,具有自首情節(jié)、且自愿認罪認罰,建議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與查明事實相符,予以采納。
2022年3月9日,蕭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胡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編輯:姜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