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廣電訊(全媒體記者 蔣巍 通訊員 盧雨薇)9月10日,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區(qū)分局朝陽路派出所接到群眾韓女士報警,他稱自己前一天晚上在五堰深圳街做兼職,等下班回家時發(fā)現(xiàn)自己停在路邊的電動車被偷了。
就在民警正要開展偵查工作時,派出所門口突然傳來一陣吵鬧聲,一名男子一邊喊著警察一邊撕扯著另一位男子,民警將兩人一起帶回了派出所。
經(jīng)了解,喊警察的男子姓吳,據(jù)吳先生講述,自己是做回收舊家電的,今天他剛送完孫子上學(xué),走到鐵匠灣附近時一名男子問他要不要收電動車,吳先生同意后男子將他帶到了張灣區(qū)法院門口看車,檢查完車況后吳先生按照流程想看一下男子的身份證,男子這時支支吾吾,說身份證并未帶在身上,吳先生卻堅持讓其回去取。
于是,男子將吳先生帶到了謝家小學(xué)附近的民房,但遲遲不肯進房間,吳先生此時心中有了答案:此車定來路不明!吳先生想到自己家就住在朝陽路派出所附近,于是告訴男子,不看身份證也可以,但是需要到自己家中做個登記。
就這樣在吳先生的“哄騙”下,男子被帶到了派出所,眼見自己“被騙”,男子拔腿就跑,吳先生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其衣服,大聲呼喊警察。
經(jīng)過調(diào)查,男子偷的車正是韓女士的。民警在審訊中得知,男子姓耿,于2018年12月因盜竊罪被張灣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九個月,今天是他出獄的第四天。
據(jù)耿某交代,剛剛出獄的他沒有穩(wěn)定住處又身無分文,已經(jīng)餓了好幾天了。9月9日晚上,他一人在深圳街溜達,無意中發(fā)現(xiàn)韓女士停在路邊的電動車竟然沒有拔鑰匙,于是趁人不備將電動車騎走,準(zhǔn)備賣掉換錢買點吃的。
目前,耿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一定要增強自我防范意識,無論事情再忙也要鎖好車,保管好自己的財物,以免給嫌疑人可乘之機。
編輯:王聰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