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廣電訊(全媒體記者 金勤 通訊員 李文修)記者今日從市招生考試院獲悉,2021年我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全省統(tǒng)考科目考試(下稱“學考合格考”)定于6月26日至28日舉行,十堰2018級、2020級學生以及社會考生3月15日至16日報名。
作為全國第三批實施新高考的8個省市之一,我省提出全面建立和實施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制度。學業(yè)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簡稱“合格考”)和選擇性考試(簡稱“選擇考”)。合格考成績是學生畢業(yè)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jù)。選擇考成績計入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是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jù)。
合格考覆蓋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guī)定的所有科目,其中的語文、數(shù)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科目,由全省統(tǒng)一組織;信息技術、通用技術、藝術、體育與健康科目,由省根據(jù)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統(tǒng)一制定考試要求,市(州)組織實施。
據(jù)了解,學生在完成每門科目必修課程后可參加合格考。合格考每學年組織一次,考試時間安排在每學年下學期期末。學生在校期間每門科目參加一次合格考,成績不合格的可參加一次補考。學生首次參加合格考時間為高一下學期期末,由學生選擇3門科目參加考試。合格考科目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xiàn)。
此次“學考合格考”對象為:具有湖北省普通高中學籍的2018級、2019級、2020級普通高中在校生。具有我省戶籍和初中學歷、擬申請普通高中同等學力的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考試。
記者從市招生考試院獲悉,我市2018級、2020級高中學生采取集體網(wǎng)報方式,社會考生采取個人網(wǎng)報方式,報名時間為3月15日至16日。考生個人繳費時間:3月15日至30日,學考信息平臺關閉學校批量繳費功能。
十堰城區(qū)參加本次“學考合格考”的考生身份證信息采集、頭像信息采集和現(xiàn)場簽字確認時間為3月22日至4月10日。2018級、2019級已注冊報名的學生無需再進行身份證和頭像信息采集,但要對報考科目進行簽字確認。
市招生考試院提醒,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網(wǎng)上繳費的考生,其報考訂單一律做無效處理。
十堰市招生考試院聯(lián)系電話:8678470,聯(lián)系人:曾老師
編輯:李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