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中小學基本辦學條件底線要求》的通知(教基廳〔202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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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基本辦學條件底線要求
1.校園內(nèi)設置旗臺、旗桿,使用規(guī)范國旗。
2.拆除或封存D級危房,C級危房經(jīng)加固評估達標后使用。
3.學校實施封閉管理,校門口安裝一鍵式報警裝置和防沖撞設施,學校重點部位和區(qū)域設置視頻監(jiān)控裝置。
4.校舍應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配置有效的消防和應急照明設備,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等設置提示標識,并能正常使用。
5.教室等室內(nèi)采光和照明應符合國家標準。
6.為學生提供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白開水、直飲水等。
7.學生1人1桌1椅,座椅有靠背。
8.體育活動場地和設施設備配備(含租賃借用)滿足開足體育課時和田徑及球類活動開展要求(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至少1種)。
9.設置學生心理輔導室。
10.教室配置黑板(書寫板)或交互式電子白板、大屏一體機等設施設備,接入帶寬不低于100兆。
11.設置計算機教室或信息科技實驗室。小學應具備科學教室或?qū)嶒炇?,初、高中學校應具備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室,實驗器材配備滿足學生開展實驗活動。
12.設置音樂、美術專用教室,配備相關教學器材,滿足教學需要。
13.按規(guī)定配備圖書(含電子圖書),圖書館(室)滿足學生閱讀需要。
14.寄宿制學校設置食堂。
15.學生宿舍不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通風良好,寄宿學生每人1個床位,上鋪安裝防護欄。
16.寄宿制學校合理設置廁所、盥洗設備,滿足學生如廁、洗浴等生活需求。
17.學校設立衛(wèi)生室或保健室,配備急救箱,按要求配備專(兼)職校醫(yī)或保健教師。
18.按標準配備取得保安員證的專職保安員。
19.專任教師配備滿足開齊開足國家規(guī)定課程需要,每校至少配備1名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
20.學生宿舍配備管理員,女生宿舍需配備女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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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萬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