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風訊(十堰融媒記者 趙清)近日,不少新能源汽車車主反映,在十堰城區(qū)公共充電站充電時,除電費與服務費外,還被收取停車費,“充電+停車”的雙重收費模式,遭到車主們普遍質疑。

新能源汽車在四方新城充電站充電。
市民吐槽:充電還得額外付停車費?
4月14日,車主余先生告訴記者:“每次充電都得額外付停車費,太不劃算!”他去年購置了一輛插混新能源汽車,因小區(qū)車位緊張無法安裝私人充電樁,只能前往單位附近紫霄大道的一處充電站補能。通常45分鐘左右即可充滿電,但該充電站僅提供30分鐘免費停車服務,這意味著他每次充電都要多付3至4元停車費。
有新能源汽車車主算了一筆賬:城區(qū)快充一般需40至60分鐘,若部分場站僅提供半小時免費停車,超時后按5至10元/小時計費,單次充電成本會明顯增加,新能源車的用車性價比也隨之降低。
“新能源汽車充電本應配套基礎停車服務,部分場站充電半小時、一小時內就收停車費,這與‘鼓勵綠色出行’的導向相悖?!庇芯W友在本地論壇發(fā)帖表達困惑。
車主們的疑問主要集中在三點:充電期間的停車費是否已包含在充電服務費中?充電結束后超時占位收費尚可理解,但充電過程中為何還要額外收取停車費?不同場站免費停車時長差異較大,有的免30分鐘、有的免1小時、有的則無免費時長,這些標準由誰制定、是否公開透明?
實地探訪:收費標準不一,限時免費成主流
記者走訪城區(qū)多家公共充電站后發(fā)現(xiàn),各場站停車收費規(guī)則差異明顯,限時免費是主流模式,且市場化場站與政府定價場站執(zhí)行不同標準。
4月14日12時許,記者來到朝陽南路四四廂遇的布丁快跑充電站,現(xiàn)場16個充電樁僅有2個空閑,不時有車主充上電后離開。該充電站負責人包吉明介紹,他會通過手機實時查看場站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車輛充滿電后車主未及時返回,就會將車輛挪至一旁,避免影響其他車主使用充電樁。
“我們這里提供兩小時免費停車,足以滿足絕大多數(shù)新能源車輛的補能需求?!卑鞅硎?,充電站建設時就與相關方面約定了免費停車時長,若車主超時未駛離,就需按規(guī)定繳納停車費。
記者通過微信小程序搜索附近充電站發(fā)現(xiàn),中石化旗下多個站點的免費停車時長也不統(tǒng)一,有的免30分鐘,有的免1小時,還有部分站點完全免費。
商圈內的充電站大多提供1至2小時免費停車服務,足夠車輛完成快充;部分超充站則會對充電結束后未及時挪車的車輛加收占位費,以此提高泊位周轉率。
車主們普遍表示,1小時免費停車基本夠用;爭議主要集中在免費時長不透明、超時收費無提醒、充電與停車運營方權責劃分不清晰等方面。
部門回應:政府定價場站充電1小時內免停車費
針對車主反映的問題,記者采訪了市發(fā)改委相關科室。據(jù)了解,目前政府定價停車場內,新能源汽車充電1小時內免收停車費,日常停放則減半收取停車費。
市發(fā)改委在回應網友關切時表示,目前火車站、醫(yī)院、高校、體育場館、公園、行政服務場所等33個重點場站,已全面落實這一優(yōu)惠政策;同時明確嚴禁不合理二次收費,各場站需在入口、充電樁旁明碼標價,保障車主的知情權與選擇權。對于市場化運營的充電站,發(fā)改委將引導其參照政府定價標準給予優(yōu)惠,不強制統(tǒng)一收費標準,但要求必須清晰公示收費規(guī)則。
“隨著大功率充電技術普及,部分閃充站最快5分鐘可完成補電、9分鐘接近滿充,這也將有效緩解充電與停車繳費的矛盾。”市發(fā)改委能源辦高廣宇介紹,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累計建成充電樁2.4萬個、換電站10座,實現(xiàn)高速服務區(qū)、城區(qū)、縣域、鄉(xiāng)鎮(zhèn)四個全覆蓋,車樁比保持合理水平。今年我市計劃新建3000個充電樁,持續(xù)加密充電網絡,推進充電樁建設“三年倍增計劃”,年內將新建20座超充站、5座 V2G車網互動站,逐步實現(xiàn)城區(qū)及縣域5公里一座閃充站。
提醒:優(yōu)先選擇政府定價場站,此類場站充電1小時內免停車費;充電前務必看清收費公示牌,確認免費停車時長、超時收費單價;車輛充滿電后及時挪車,避免產生占位費或超時停車費;若遇到亂收費、不明扣費等情況,可向市場監(jiān)管、發(fā)改部門投訴維權。
編輯:萬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