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風訊(十堰融媒記者 張陳堰 通訊員 陳芳 張蒙強)3月31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全市范圍內(nèi)開展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對電動車、摩托車無牌無證、非法改裝、闖紅燈、不戴頭盔、逆行等突出違法行為進行嚴查嚴處。

上午9點52分,在浙江路路口,一輛電動車因違規(guī)載人被執(zhí)勤交警攔下,考慮到駕駛員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載著一名病人,交警對其進行了警告處理。

隨后,在這個路口,有多名電動車未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有些車輛甚至行駛在了網(wǎng)狀線上。交警在查處的同時,還為駕駛員講解了安全駕駛的重要性。

當天上午,重慶路路口同步開展整治行動。10點10分,一輛電動車闖過斑馬線紅燈,騎行到對向車道上,執(zhí)勤交警現(xiàn)場對駕駛員處以50元罰款。

在重慶路,多名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駕駛員看到前方有交警開展整治,迅速靠邊停車并佩戴安全頭盔。針對這些駕駛員的行為,執(zhí)勤交警攔下處罰并進行了批評教育。
十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五大隊民警王鴻提醒駕駛員,騎電動車一定要佩戴頭盔,戴頭盔既安全又規(guī)范文明,是對自身的重要保護,道路千萬條,安全永遠是第一條。
當天,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共出動警力百余名,覆蓋城區(qū)重點路段。截至下午14時,全市現(xiàn)場處罰各類電動車、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156起,警告518起。
編輯:張紅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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