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廣電訊(全媒體記者 耿吉國 通訊員 黃進)賬號費、解綁費、維護費……一個游戲賬號交易背后竟有如此多費用?劉某、沈某二人通過游戲賬號交易騙局誘騙小學生轉賬1.5萬余元。近日,經十堰市鄖西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對劉某、沈某二人判處刑罰。
“我手機賬戶里的1萬多塊錢怎么突然不見了?”2022年2月某天,陳女士在使用手機付款時突然發(fā)現(xiàn)賬戶顯示支付余額不足,仔細查看后發(fā)現(xiàn),幾天前的1萬余元賬戶余額,現(xiàn)在竟只剩幾塊錢了。通過查看支付賬單,陳女士發(fā)現(xiàn)自己的賬戶幾天內出現(xiàn)多次大額支出,但陳女士本人對此并不知情。近期沒有大額消費,支付密碼也并未告訴他人,這些錢究竟去哪了?陳女士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公安機關隨即展開調查,迅速調取了陳女士的賬戶交易記錄,發(fā)現(xiàn)該賬戶短短數(shù)日內累計向某商店收款賬戶轉賬1.5萬余元。陳女士卻表示,自己從未在該商店內消費。公安機關通過該商店信息順藤摸瓜展開進一步調查,最終發(fā)現(xiàn)該商店收款賬戶實為劉某、沈某二人所持有,他們通過售賣游戲賬號誘騙陳女士10歲的兒子小陳轉賬的方式實施了詐騙。
原來,2022年1月,劉某在某網(wǎng)絡游戲聊天群內發(fā)布出售游戲賬號的信息,很快吸引了正在玩該游戲的小陳主動聯(lián)系購買賬號。雙方交談過程中,劉某發(fā)現(xiàn)小陳是一名小學生后,內心便起了貪念,打起了騙錢的主意。隨后,劉某和朋友沈某商量,由劉某向小陳兜售游戲賬號,但出售游戲賬號后并未解除綁定的手機號碼,而是通過異地登錄、修改密碼等方式讓小陳無法正常使用游戲賬號,要求小陳支付解綁費、解凍費等費用才能繼續(xù)使用該賬號。沈某則通過小陳添加其母親陳女士的微信,多次誘騙小陳從陳女士微信賬戶轉移資金到劉某、沈某二人提供的商店收款賬戶中,累計騙取1.5萬余元。2025年4月,公安機關成功將劉某、沈某二人抓獲歸案,同年6月將該案移送至鄖西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審查,鄖西縣檢察院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人劉某、沈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明知被害人小陳是未成年人的情況下,仍以出售網(wǎng)絡游戲賬號為名,多次誘騙小陳操作其母親陳女士的微信賬戶向二人轉賬累計1.5萬余元,其行為涉嫌詐騙罪。鑒于劉某、沈某均系初犯,沈某作案時不滿十八周歲,鄖西縣檢察院對二人進行了深入的釋法說理,并聯(lián)合公安機關督促二人退贓退賠。二人深刻認識到自身錯誤,自愿認罪認罰并積極賠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
經鄖西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2025年7月17日,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判處沈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編輯:萬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