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房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趙某、李某、王某等22人販賣、運輸毒品罪及妨害藥品管理罪一案。據(jù)了解,本案由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房縣人民法院負責(zé)審理。市、縣兩級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公安及檢察干警,房縣一中部分師生,縣禁毒辦及社會各界群眾共計140余人旁聽該案。

據(jù)了解,2020年至2023年9月間,被告人趙某、李某等13人分別在武漢市、黃岡市、孝感市等地向他人販賣毒品。其中,李某還9次安排方某駕駛出租車共將約228克毒品“k粉”運送至指定高速路口進行約定交易。被告人王某等9人則以九江市、孝感市為“大本營”,通過“朋友圈”販賣“依托咪酯”晶體和煙油、空煙彈等從中非法獲利。

庭審中,法庭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法庭調(diào)查、法庭辯論及被告人最后陳述。法庭調(diào)查階段,公訴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實出示了詳實的證據(jù)并對被告人進行了發(fā)問。法庭辯論階段,被告人進行了自我辯解,被告人的辯護人依法為被告人進行了充分的辯護。22名被告人依次向法庭做最后陳述。因本案被告人人數(shù)眾多,案情重大、復(fù)雜,將擇期宣判。
編輯:張紅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