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鄖西縣污水處理廠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企業(yè)員工20名,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崗位
擬招聘崗位均為工人崗。
二、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齡35周歲以下(1989年3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四)由于本崗位工作性質需要,報考人員僅限男性;
(五)具備崗位所需履職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其他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與公開招聘崗位構成回避情形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企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4年3月25日—3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現(xiàn)場報名地點:鄖西縣鄖西大道(人武部對面)國資中心5樓501室。
(三)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線下報名,符合條件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2張,《報名登記表》,手寫個人簡歷(1000字以上)到現(xiàn)場報名、確認個人基本信息,報考人員在報考期間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四)資格審查:由鄖西縣國有資產綜合服務中心、湖北钖發(fā)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的,準予參加考評。
(五)相關要求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填寫有關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提供虛假報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公告條件要求的,即取消其相應資格。
四、考評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考評的方式進行。由縣委組織部牽頭,縣人社局、縣人才辦、縣國資中心、钖發(fā)集團共同組成綜合考評工作小組,對報考人員通過面試、綜合考評等方式進行考評打分,按考評分數(shù)由高到低確定人選。
五、體檢
根據(jù)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1、體檢參照相關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提出異議的,經工作專班批準同意后,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3、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4、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
六、公示、聘用
1、考生經綜合考核測評、體檢、考察合格后,按1:1的比例確定擬招聘人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實行試崗,試崗合格后納入試用管理,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縣污水處理廠聘用通知7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3、被聘用人員薪資報酬,由用人單位結合人員崗位情況另行確定。
七、組織實施
由縣委組織部牽頭,縣委人才辦、縣人社局、縣國資中心、钖發(fā)集團共同組成招聘工作專班,專班辦公室設在钖發(fā)集團,負責整個招聘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實施。
附件:鄖西縣污水處理廠公開招聘企業(yè)員工報名表

鄖西縣國有資產綜合服務中心
湖北钖發(fā)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編輯:陸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