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2年8月30日荊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任 命:
范 葦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杜堅松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
殷 芳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
陳 靜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孫開炎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王勁松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張繼明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楊葉玲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李軍華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劉國平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全 華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范昌文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盛 千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周 湛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葛筱立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王 陽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曹 磊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周 琳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執(zhí)行庭副庭長;
楊 權(quán)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一庭副庭長。
免 去:
楊 文的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wù);
陳 林的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職務(wù);
李軍華的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職務(wù);
李愛民的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陳 靜的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wù);
楊 權(quán)的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殷 芳的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wù);
陳時中的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wù);
杜堅松的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職務(wù);
周 琳的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職務(wù);
王勁松的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執(zhí)行庭副庭長職務(wù);
趙 明的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趙 東的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荊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2年8月30日荊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任 命:
楊 文為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董 松為荊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盧有德為荊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楊 旻為荊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張士紅為荊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段昌柏為荊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李國艷為荊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 去:
范 葦?shù)那G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wù);
李 靜的荊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wù)。
隨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關(guān)于接受杜文清同志辭去隨州市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職務(wù)請求的決定
(2022年8月26日隨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杜文清同志辭去隨州市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職務(wù)的請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決定:接受杜文清同志辭去隨州市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職務(wù)的請求,并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隨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關(guān)于盛勇同志為隨州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的決定
(2022年8月26日隨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條、《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隨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
盛勇同志為隨州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并報省人大常委會和省人民檢察院備案。
隨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2年8月26日隨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盛勇同志為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隨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2年8月26日隨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王桂蘭同志為市教育局局長;
李華霞同志為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決定免去:
王桂蘭同志的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主任職務(wù);
李建偉同志的市教育局局長職務(wù)。
隨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2年8月26日隨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任命:
楊亙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詹君健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李文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揭祥同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庭長。
免去:
楊亙同志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wù);
李文同志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wù);
劉俊利同志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wù);
徐純清同志的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wù);
汪莉同志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庭長、審判員職務(wù);
葉鋒同志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鄂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命名單
(2022年8月29日鄂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方勇利為鄂州市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局局長
鄂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命名單
(2022年8月29日鄂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任命:
徐慶、孫俊峰為鄂州市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
編輯:陸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