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原本30元的車費司機違規(guī)拼客收了100元,被投訴后罰了500!

近期,市道路交通執(zhí)法支隊機動大隊從嚴查處一起“未經乘客同意搭載其他乘客”的案件,出租車駕駛員王某被責令改正,處以500元的罰款,由公司對其進行停班學習再培訓。
3月20日,駕駛員王某駕駛出租車在祥安東城路段搭載一名乘客到柳林中學,隨后又通過互聯(lián)網平臺接了一個到柳林中學的訂單。在這兩單同時進行的情況上,王某在路上又搭載了2名要到柳林中學的乘客。到達目的地后,出租車計價器顯示為30元,王某卻按照每人25元的標準向4名乘客收了共計100元車費。隨后,有乘客通過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jiān)督電話進行投訴。
市道路交通執(zhí)法支隊機動大隊接到投訴后,迅速調取車內監(jiān)控視頻,查實后按照規(guī)定程序對王某進行行政處罰,責令公司對駕駛員停班學習,并對王某和車輛所屬公司按照交通運輸部《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進行記分。
今年以來,市道路交通執(zhí)法支隊機動大隊始終把保障市民安全、舒適、便捷出行作為重點工作,依托12328等服務監(jiān)督平臺和出租車車載監(jiān)控設備加強對巡游車、網約車的經營行為管理,對損害乘客切身利益的違規(guī)經營行為一律按照上限從嚴從重進行行政處罰,切實維護乘客合法權益。(秦楚網 文、圖/記者 羅偉 通訊員 王俊力 實習生 李津鈺)
編輯:王聰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