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堰廣電訊 (全媒體記者 王逸雯 通訊員 鮑娓娓) 男子把銀行卡出借給他人刷流水,輕松獲利2000元,熟不知自己為犯罪分子提供資金轉移幫助,觸犯了法律。近日,十堰張灣警方破獲一起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張某(化名)。
2021年12月,張灣警方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轄區(qū)張某涉嫌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刑警大隊反詐中隊民警立即傳喚其接受配合調(diào)查。經(jīng)訊問,犯罪嫌疑人張某對其涉嫌幫信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jù)張某交代,其2021年9月在酒吧玩時,通過朋友認識了老鄉(xiāng)“小李”,兩人互留了聯(lián)系方式,還多次相約聚餐,“小李”出手大方,儼然一個成功人士。
“你想掙錢嗎?見面詳聊?!币粋€多月后,張某的手機收到了“小李”發(fā)來的短信。張某立即來了興趣,與“小李”相約在城區(qū)某咖啡廳見面。
“小李”稱自己手上有一筆生意,需要借用張某的銀行卡刷流水,并承諾每刷1萬的流水就抽100塊給張某作為報酬。“天下竟然還真有掉餡餅的好事!”張某想都沒想就欣然應允了。
隨后,張某就將自己的手機和與手機卡綁定的兩張銀行卡交給“小李”,對方在對手機進行一番操作后,就付給董某某人民幣1000元。
“不到一天,不勞神費力就拿到這么多錢!” 張某暗自竊喜,以為自己終于找到了一條快速致富的“捷徑”,于是,又主動聯(lián)系“小李”,再次刷流水,獲利1000元。
經(jīng)查詢,2021年10月21日至12月25日期間,該銀行卡用于支付結算金額共計90萬余元,因該卡涉嫌網(wǎng)絡詐騙已被多地公安查詢、凍結。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涉嫌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編輯:董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