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有人在我們店里吃霸王餐!”5月7日凌晨4時許,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區(qū)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接到一飯館老板張某報警稱有人在飯店用完餐后拒絕付賬。

民警趕到現(xiàn)場后,據(jù)店老板描述,凌晨3時許,龔某帶著兩名女性朋友到該飯店吃宵夜。龔某點了一瓶白酒、一盆蝦、一份湯、一個鍋仔、三個炒菜、一份鹵味、一盤涼菜,共計消費500元左右。就餐過后龔某的兩位女性朋友陸續(xù)走了,沒過多久龔某也打算離開。老板拿著賬單找到龔某,龔某卻說自己沒錢,拒絕付款。無奈之下,老板報警求助。
“我身上真沒有錢,我就只帶了一個手機?!泵窬綀龊螅從尺€一直辯解,聲稱自己沒有點菜,是兩位女性朋友點的菜,自己也沒有吃,并說該飯店老板有設(shè)局“仙人跳”的嫌疑,民警查看飯店菜單后發(fā)現(xiàn),價格并無異常,隨即將龔某帶到飯桌前,當(dāng)場詢問龔某的座位,現(xiàn)場三副餐具都顯示有就過餐的痕跡。最終,龔某迫于事實無法抵賴,答應(yīng)將自己的手機抵押在飯店,并簽了欠單,承諾第二天到店付款。
第二天下午,民警接到店老板的電話,告知龔某已及時付了賬單,并對民警表示感謝。(秦楚網(wǎng)記者 楊建波 特約記者 汪麗君)
編輯:董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