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員工拒喝敬酒沒面子?西安一公司兩員工將其打傷被判刑
逢年過節(jié)、應酬酒局,勸酒行為始終勢頭不減。

張某、佘某在西安某公司工作多年,王某系剛剛入職的新員工。
2020年6月15日晚,三人受公司領導邀請聚餐,席間張某、佘某勸王某飲酒,王某因不勝酒力拒絕,張某遂感覺失了面子,并用面前的茶杯潑向王某,王某也用酒杯潑向張某,三人隨即發(fā)生廝打。

廝打過程中,張某用店內的茶水壺和啤酒瓶,佘某用餐桌上的筷子筒,共同對王某頭部進行擊打,造成王某左側顴弓骨折,經(jīng)鑒定損傷程度已達輕傷二級。
2021年2月18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由碑林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張某、佘某故意傷害一案。法庭通過當庭教育,使二被告人對于自己的行為有了深刻的認識,自愿認罪、悔罪、接受處罰。

經(jīng)合議庭評議,認為二被告人醉酒后因瑣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二人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自愿認罪認罰,已積極賠償被害人全部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諒解,本次犯罪系初犯、偶犯,可依法或酌情從輕處罰,一審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判處被告人佘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
聚餐時,少不了推杯換盞。
喝酒助興,本來是圖個開心,但如果硬是要勸人喝酒,就很掃興了。
網(wǎng)友評論
墨舞DIU :“不喝就是看不起我” 說完更看不起你了 還有的“不喝就是不給我面子” 你哪來的面子 還挺看得起自己
漫妖 :最討厭“不喝看不起”、“不喝不給面子”之類的話!!!
野原新之助·五歲 :一起參加聚會,妻子心疼丈夫就不讓再喝了,就會有一些狐朋狗友起哄“怕老婆、沒面子、丟人”之類的
然后灌得人家醉醺醺,如果路上再出了什么意外,這些狐朋狗友誰會關心你呀,只有老婆孩子和父母最傷心。
jia妮啊 :早該整治了!什么喝酒文化啊,就說害人害己
從前從前ii :該怎么樣不動聲色的讓領導看到這條新聞呢
Sane柔?。涸缭撎蕹@種糟粕了,勸酒應該勸適當飲酒,這才是朋友之間相處之道
花言巧語「逼人就范」的酒桌文化,不僅糟糕,而且危險。
因為,一旦出現(xiàn)下面這些情況,酒友統(tǒng)統(tǒng)要擔責!
雖然根據(jù)《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一般情況下應由發(fā)生人身損害的飲酒人自負損失,但在以下情況下,共同飲酒人也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因飲酒誘發(fā)疾病、傷殘甚至死亡
明知醉酒人不能飲酒,在因喝酒的情況下引發(fā)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導致傷殘、死亡的情況發(fā)生;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勸酒誘發(fā)疾病的,勸酒者無需承擔過錯責任,但給予公平責任原則承擔也要承擔賠償責任。即勸酒者無論是否知道對方不能喝酒,都應承擔責任,只不過前者須承擔較大責任。
2、強迫性勸酒
在飲酒過程中有明顯的強迫性勸酒行為,如言語要挾、刺激對方、強迫灌酒等,對于造成損害結果的,勸酒者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酒后駕車、洗澡、劇烈運動未加以勸阻
在明知對方酒后駕車而不加以勸阻情況下,一旦發(fā)生損害結果,同飲人就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如果已盡到勸阻義務而醉酒人不聽勸阻,同飲人則可以減輕或免責。
但同飲人知道醉酒人喝多,語無倫次、神志不清情況下,同飲者應勸阻其不要喝酒,在能夠進行勸阻時卻沒有勸阻導致意外發(fā)生的,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4、未將醉酒者安全送達
如果醉酒者已經(jīng)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己的行為,此時同飲者負有一定監(jiān)護義務。
如果同飲者沒有將醉酒者送到醫(yī)院或讓其到達有人照顧的場所(如家中),此時如果發(fā)生意外,則同飲人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對于“勸酒”,你有什么完美的破解之法?歡迎評論區(qū)分享。
編輯:董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