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廣電訊(全媒體記者 翁虹 通訊員 袁杰 孫弋)2月15日,十堰高警查獲一起因車輛故障違停的交通違法行為,違法原因竟是因為好心“幫忙”!民警對駕駛員進行批評教育并依法處罰。到底是怎么回事?

2月15日上午,十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隊鄖陽大隊在G59呼北高速鄖十段巡邏時,發(fā)現兩輛機動車一前一后停在路邊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便立即上前提供幫助。
經了解,前車駕駛員在行駛途中車輛忽然拋錨,于是打電話向朋友謝某尋求幫助。謝某“仗義相助”,馬上駕車前來幫忙,將車停在故障車后開啟危險報警燈作“警示”。本是好意,卻沒想到這樣做極其危險!民警當即要求司乘人員站在安全護欄外,在后方來車方向擺放錐桶與警示牌,對司乘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對違法停車行為依法予以處理后讓其立即駛離,及時消除這一重大安全隱患。

市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隊提醒:高速公路車速較快,在應急車道違法停車的行為極易引發(fā)追尾等交通事故。如發(fā)生交通事故或車輛出現故障,應立即按照“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九字訣操作,防范二次事故發(fā)生。
編輯:黃燕